□通讯员 钱文伟 “我要我的工资,这是我的权利。”来沪从业人员陈某急迫地表述着自己的要求。这是近期发生在黄浦区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小东门分中心的一个劳动争议案件。 随着网络科技的进步,各行各业出现了各种新的工作岗位。陈某在某公司网络平台担任主播,主要工作内容为销售企业产品。因各种原因,其在今年7月与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但公司至今未支付当月销售提成,并且陈某与公司协商未果。陈某在网上了解到劳动争议调解的途径,情急之下申请了网上调解。 调解员初次与该公司沟通时,公司不认可与陈某存在劳动关系,负责人表示,双方只是合作关系,陈某是网络主播,与公司约定的仅是在网络平台销售公司产品。陈某对公司说法不予认可,并提供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合同上约定了岗位为网络销售。本以为案情已经明朗,没想到该公司再次否认,称网络主播是自媒体,双方建立的是经济合作关系,不可签订劳动合同。 网络主播是一个新兴行业的新岗位,法律目前没有具体规定,双方分歧又较大,给案件的调解增加了难度。 但是“身经百战”的调解员直面新挑战,经多次电话联系与双方沟通协商,并协调双方到小东门街道联调分中心当面沟通。在现场调解过程中,双方对于陈某担任网络销售员销售公司产品没有争议,但对于网络销售员这一新型岗位能否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存在争议。调解员释明了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工资应当按月支付”等法条内容,向公司指出,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而网络销售员不能建立劳动关系缺少法律依据;亦向该公司分析了即使双方是经济合作关系、个人付出劳动也应支付相应报酬的情况。该公司负责人最终认可了与陈某之间的劳动关系,当即计算并支付了陈某7月份的销售提成,陈某当场撤诉。这起新行业、新工种的劳动争议终于圆满画上句号。 今年基于疫情,小东门街道联调分中心的调解员们积极发挥网上调解、电话调解的作用,目前已受理劳动争议调解242件,调解成功196件,调解率达81%,有效促进了辖区劳动关系的和谐。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行业新岗位会出现更多的新型劳动争议,小东门街道联调分中心将紧跟社会时代,不断学习,积极化解每一件劳动争议,切实保障社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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