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教的基本特征 (1)神化其“教主”,“创造”一人活在人世间的至上神。所有邪教有一位以“救世主”的面目出现的头目,通常都自封为先知、教主、使者、首领、大师等,自称具有特异功能、神灵感应等超自然能力,无所不知、无所不能。 (2)组织严密,活动诡秘,拥有一套极权主义结构。“结社”是邪教建立“秘密王国”、扩大邪恶势力的主要手段。 (3)盘剥信徒钱财,非法牟取暴利。“教主”们往往借口考验信徒们的虔诚,不择手段地诱惑他们购买其邪教活动用品等,自己却从中盘剥牟利。 (4)打着宗教的幌子破坏宗教秩序和信仰自由。大凡邪教,通常都打着宗教的幌子,披着宗教的外衣,借用宗教的术语名词,通过贬损宗教的声誉、扰乱宗教秩序来宣场自己的歪理邪说。 (5)实施精神控制。邪教“教主”们常常通过所谓的神功异能、精神诱感、暴力威胁、心理暗示等手段,诱导、胁迫和控制信徒的心理和意识,使他们心甘情愿地接受“教主”的为所欲为,任其摆布。这正是一切邪教的用心险恶之所在,也是邪教危害酷烈之所在。 邪教的危害 据估计,当今世界邪教组织总数超过5000个,其中臭名昭著的有: 人民圣殿教——美国邪教组织,由吉姆·琼斯创立于1965年。1978年11月18日,琼 斯下令所有追随者集体自尽。900多名成员喝下掺有氯化物的葡萄糖饮料集体自杀。 奥姆真理教——日本邪教组织,由麻原彰幌创立于1984年。1995年3月20日其信徒在东京地铁站施放自制的神经毒气“沙林”,致使13人死亡,近5500人受到毒气伤害。 太阳圣殿教——成立于1984年,主要领导人是教主吕克·茹雷和幕后智囊约琵夫·迪·马布罗。自1994年以来,在加拿大、法国、瑞土先后发生多次“太阳圣殿教”教徒集体自杀事件,有70余人死于非命。 天堂之门徒——1975年由美国人马歇尔·阿普尔怀特在美国俄勒冈创立,属于UFO类型的新兴宗教。1997年3月26日,该教的39人在美国圣迭戈集体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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