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浦江财富

版面概览

上一版   

 

2018年11月21日 星期三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篇   下一篇

 

警惕不实用的“雷人”保险

文崔烨

雾霾险、中秋赏月险、世界杯遗憾险、忘穿秋裤险、鹿晗恋爱险……这些奇葩保险近来层出不穷,引起了不少争议,称其披着“互联网+”的外衣,有创新之名,无创新之实。这些保险到底是为了赚眼球,还是能切实有所保障?

大多数奇葩的互联网保险费用并不高,便宜的仅需1元,“毛毛雨”随手投;多的百十元,花得也不心疼。此外,很多险种提供定制化“套餐”,微信、支付宝就可以转账。因为个性化、去中介化,使其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尤其是年轻人的热捧。

根据保险法关于保险的法定解释,“奇葩险”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保险,只是冠以保险之名,实质上不具有财产保险或人身保险的属性。从保险利益的角度而言,“奇葩险”的购买者多出于粉丝情结或猎奇心理。这类“雷人”保险不过是营销策划的噱头,是为了吸引眼球的炒作而已,而且违反了《保险法》,突破保险产品创新的底线。保险作为一种理财金融产品,存在着投资与收益的关系。依据现行《保险法》明确规定的保险标的是指财产及有关利益,或是人的身体寿命。

保险作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手段,是以转移和化解风险为目标的,而“奇葩险”更类似一种赌博行为,把原本稳定的收入反而转化为不稳定的风险。

这些险种之所以受到热捧,一是由于现代社会快节奏的生活使人们缺乏安全感,二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仍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险种的多样化、个性化使得投保群体趋于年轻化,奇葩的名字使投保成为一种时尚,当然,这些消费者消费的并非仅仅是保险产品,而是一种猎奇心理。这些多样的险种背后可能是商家诈骗或非法集资的阴谋,亦或是网络赌博的黑暗力量。

保险专家表示,这些违法违规的销售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冲击着我国保险行业的良性发展。这种所谓的“保险创新”犹如金融市场的蛀虫,侵蚀着金融行业的肉体。如果不加以整治和规范,终将导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悲剧。

 

 

上 海 报 业 集 团      版 权 所 有

社区晨报莘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