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充脸面,无力还贷抵押豪车 李某与王某是一对夫妻,二人经营一家通讯用品专卖店,生活小康,衣食无忧。转折点发生在2016年春节,过年期间,亲朋好友互相串门不可或缺。聚会期间,小夫妻俩看见以前的同学好友都开着豪车“衣锦还乡”,当下一比较,心里很不是滋味,于是合计着换一辆豪车充充脸面,好在朋友面前风光一把。 夫妻俩带着这种攀比的心情到4S店晃了一圈,一眼就相中了一辆价格为120万的揽胜路虎,当时两人有存款40多万元,想着能够开上这种豪车回家炫耀,两人咬咬牙向银行贷款了近80万元,贷款期限3年,每月还款额近2.6万元。 但是夫妻二人仅仅依靠通讯用品专卖店为生,贷款后只过了一个月,便无法按月偿还银行贷款本息。最终银行无奈之下将两人起诉到上海虹口法院,要求李某与王某夫妻二人共同偿还贷款本金76万余元、利息及逾期利息20余万元,法院判如所请。 执行中,李某与王某向法官哭诉自己只是为了“挣点面子”,根本没有考虑贷款金额已远超自己偿还能力,以致无力偿还剩余贷款本息。最终,承办法官经过综合考量,将两人的揽胜路虎进行抵押用于还清欠款。 从喜提豪车到抵押豪车,短短几个月,夫妻俩从“人生巅峰”跌落谷底。冲动消费不仅让自己的“豪车梦碎”,更给自己的征信记录留下了尴尬的一笔。 拆东墙补西墙,卡卡互倒锒铛入狱 如果上面的案例还不能让你清醒一点,那么接下来的案例将更具有启示意义。 李某一直酷爱买买买,堪称是“网购达人”,然而自己却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支持消费。万般无奈之下,李某想到了信用卡,用“超前消费”来满足自己的欲望。 2009年开始,李某陆续办理了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浦东发展银行等7家银行的信用卡进行使用,尝到了甜头的李某甚至在瞒着女儿的情况下,冒用其身份信息又在其他3家银行申请了信用卡,且将所有信用卡均进行了刷卡消费,消费中不乏各种奢侈消费。 由于长期入不敷出,李某采取的方法是拆东墙补西墙,采用卡与卡之间互相倒的方式延长还款期限,并继续使用信用卡消费、套现。 据李某声称,自己存在侥幸心理,以为居住的房屋可能会动迁:“动迁的补偿款一到,什么问题都解决了,先用着嘛。” 然而纸包不住火,房屋没有动迁,李某的行为就先一步暴露。长期的高额消费让李某无法继续归还欠款,此时仅本金就已透支33万余元,各家银行更是轮番催讨。苦不堪言的李某最终选择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李某在明知其收入无法达到高消费水平的情况下,仍然办理多张信用卡进行透支消费,经银行多次催收拒不归还透支款项,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经审理,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并追缴赃款发还到各被害单位。 刷卡消费要理性,在买买买放飞自我的同时要兼顾自己的还款能力,不能仅仅凭借一时的冲动进行消费。只有合理的消费,才能让信用卡“英雄更有用武之地”。 ■法官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信用卡诈骗罪有如下规定: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虹口法院 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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